微積分 - 函數¶
函數的範例¶
多項式函數¶
多項式函數就是形如\(f(x)=x^2-2x+1,g(x)=x^3-3x^2+3x-1,h(x)=(x+3)^{19293}\)之函數。
Definition
設\(n\)為正整數,並且有係數\(a_0,a_1,\dots,a_n\in\mathbb{R}\),則函數
稱為實係數多項式,並且將所有實係數多項式所形成的集合記為\(\mathbb{R}[x]\)。
如果\(a_0,a_1,\dots,a_n\in\mathbb{Z}\),那麼稱\(f(x)\)為整係數多項式。同理,如果\(a_i\in\mathbb{Q}\),則稱為有理係數多項式,並且分別記為\(\mathbb{Z}[x],\mathbb{Q}[x]\)。當然,其定義域皆為\(\mathbb{R}\),若有必要也可以定義在\(\mathbb{C}\)上。
由此可見,任意有理係數多項式都可以透過乘以分母的最小公倍數(或是直接將分母連乘)得到整係數多項式。
Note
事實上我們只需要規定係數是一個環中的元素即可。詳情見抽象代數。
指對數函數¶
指數函數就是給定一個\(a>0\),去考慮\(a^x\)是什麼,\(x\in\mathbb{R}\)。但是實際上操作起來會遇到很多問題,例如,什麼是\(2^{\sqrt{2}}\)?什麼是\(2^{\pi}\)?這些數字要怎麼算?
這些問題在初等微積分中是無法回答的,因為我們在這階段所學習的數學語言不夠多,所以沒有辦法很好的去說明這些數字到底是什麼。通常初等微積分都會直接預設這些東西是對的,並且直接拿來用。
但其實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很簡單,我們不會算的其實就只有無理數次方而已,有理數次方我們可以透過剛剛才定義的多項式函數去算出,例如要算\(2^{1/3}\),就只不過是去問\(x^3=2\)的話,那\(x\)是多少?所以我們很自然的,假設我們想要知道\(2^{\pi}\)是多少,我們其實可以去找一個很靠近\(\pi\)的有理數,可能叫做\(q\),然後再去算\(2^{q}\)是多少,這樣就可以知道在\(2^{\pi}\)附近的有理數次方大概是多少,就可以訂出\(2^{\pi}\)。
Definition
設\(a>0\),則指數函數定義為
\(a\)稱為底數。
特性:
並且如果\(a>1\),則當\(x\)一直跑向負無窮大的時候,會發現他其實是一個小於\(1\)的數字的某個很大的次方,所以會趨近於\(0\)。
對數函數就是在問:我現在知道兩個數字\(a>0,k>0\),假設\(a^x=k\),\(x\)到底是多少?
例如我知道\(2^x=8\),那我們就可以算出\(x=3\)。其實就只是指數逆運算而已。
Definition
設\(a>0\),則
稱為以\(a\)為底的對數函數。
特性:
設\(c>0\)為常數,則
這又稱為換底公式
也就是指數函數跟對數函數互為反函數。
三角函數¶
Definition
\(\forall x\in\mathbb{R},\sin(x),\cos(x)\)及其倒數,兩者相除,皆為三角函數。
其他三角函數
- \(\sec(x)=\dfrac{1}{\cos(x)}\)
- \(\csc(x)=\dfrac{1}{\sin(x)}\)
- \(\tan(x)=\dfrac{\sin(x)}{\cos(x)}\)
- \(\cot(x)=\dfrac{1}{\tan(x)}\)
函數的集合論定義¶
函數是什麼?就是一種對應關係,且給定\(x\)只能對應到唯一一個\(y\)。
而\(y和x的關係記為y=f(x)\)
Definition
設\(A,B\)皆非空集。我們說\(f\)是一個函數,如果說\(f\)透過某種規則,將\(A\)中的元素\(a\)唯一對應至\(B\)中的一個元素\(b\),即:
並且要求\(\forall a\in A,\exists b\in B,\text{s.t. }f(a)=b\)(每個\(a\)中的元素都要被送過去)
以及給定\(a_1,a_2\in A\),若\(b_1=f(a_1),b_2=f(a_2)\),則\(b_1=b_2\)。(良好定義)
此函數將會記為\(f:A\to{B}\)
其中
\(A\)稱為\(f\)的定義域(Domain)
\(B\)稱為\(f\)的對應域(Codomain)
設\(E_1\subset A,E_2\subset B\),定義\(E_1\)關於\(f\)的像為
以及\(E_2\)關於\(f\)的原像為
\(f\)的值域,也就是\(A\)關於\(f\)的像(image)\(R_f\)是所有函數值的集合,也就是說
Definition
函數的相等:
我們說兩個函數\(f:A_1\to B_1,g:A_2\to B_2\)相等,如果
並且記為\(f=g\)。
Definition
合成函數:
設兩個函數
\(f:A\to{B}, g:C\to{D}\)
則我們可以定義合成函數
且
Definition
若\(f:A\to B\)是滿射(onto)函數,則:\(\forall y\in B,\exists x\in A,s.t. y=f(x)\)
單射(injective)(one to one)函數的定義:
若\(f:A\to B\)是一對一函數,則:\(\forall a_1,a_2\in A,f(a_1)=f(a_2)\implies a_1=a_2\)
Surjection與Injection為名詞,就是指說Sujective的函數跟Injective的函數。
換句話說:若\(f:A\to B\)是一對一函數,則:\(\forall a_1,a_2\in A,a_1\not=a_2\implies f(a_1)\not=f(a_2)\)
如果函數是滿射也是單射,則稱為對射函數(Bijective)。
Theorem
設\(f:A\to B, g,h:C\to D\)。如果
且\(f\)是單射函數,則\(g=h\)。
Proof
如果說\(g\neq h\),也就是\(\exists c\in C,\text{s.t. }g(c)\neq h(c)\)。那這樣就會造成矛盾:\(f(g(c))\neq f(g(c))\),因為\(f\)本身是單射的。
Theorem
設\(f:A\to{B}\)是單射且為滿射函數。
存在唯一的一個函數\(g:B\to{A}\)且\(g\)滿足
\(g\)稱為\(f\)的反函數,記作\(f^{-1}\)。
Proof
存在性:
因為\(f\)是滿射,所以對於任意\(b\in B\),存在\(a\in A\),使得\(f(a)=b\)。若訂\(g:B\to A\)為
其中\(f(a)=b\),則因為\(f\)也是單射函數,\(a\)唯一,故\(g\)為一函數。
唯一性:
若\(g_1,g_2:B\to A\)皆滿足
那就顯然\((f\circ g_1)=(f\circ g_2)\), 根據引理,\(g_1=g_2\)。
若\(f\)是one to one 且為 onto 函數,則稱\(f\)為bijective
Note
我們說二集合\(A,B\)之元素個數(基數)相等的意思就是存在一個由\(A\)打到\(B\)的對射函數
例如:
\((0,1)\)開區間與包含\(0\)的\([0,1)\)半開半閉區間之基數相等。通常記為:
\(f:A\to B\)定義為
\(\begin{cases}\dfrac{1}{2}\quad ,\text{if }\ x=0\\\dfrac{1}{2^{n+1}}\quad ,\text{if }\ x=\dfrac{1}{2^n},n\in\mathbb{N}\\x\quad,\text{o.w.}\end{cases}\)
那這樣你就可以分情況討論,會發現\(f\)本身是對射函數。